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对学生进行工程能力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实习的内容要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专业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接触社会,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生产过程,把书本知识和生产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所学理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生产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本科生专业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专业实习包括纳入学生培养方案的专业实习I(认知实习,二年级开展)和专业实习II(生产实习,三年级开展)。
1.集中实习。由学院、系(专业)统一组队并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实习。
2.分散实习。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专业实习大纲和对实习单位的要求,根据分散式专业实习任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习。
二、实习管理
为规范实习教学环节,提高实习教学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实习教学质量,从2024年起正式启用“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实习管理系统”进行实习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工作安排
1.实习时间。各学院、系(专业)结合本专业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在夏季小学期组织开展。专业实习I时间要求为不少于1周,专业实习II时间要求为不少于3周(按抵达实习地点至离开实习地点的日期计算),各系(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专业实习时间。
2.实习准备。各学院、系(专业)应按照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认真制订《专业实习大纲》,并做好《实习经费明细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分散式生产实习经费发放表》的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填报工作。采用分散式专业实习的系(专业)在制定实习大纲和任务时,还应考虑宽口径、多模式分散实习的特点,按专业相关、相近领域,规定较具体的专业实习任务,以便学生联系实习单位。
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学院、系(专业)具体落实专业实习单位(基地),审查实习单位(基地)是否与所学专业对口,派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施专业实习,并对专业实习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各院、系(专业)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采用集中式专业实习或分散式专业实习。不管采取哪种实习方式,都必须达到专业实习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严格实习要求,强化监督检查。
3.指导教师。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专业实践环节较熟悉、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集中式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按1:20(学生数)的比例配备;分散式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按1:6(学生数)的比例配备。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指导书,认真组织实施,并应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有关情况,落实、安排具体实习事宜。采用分散式专业实习的学生,须按规定填写分散式专业实习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批,报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实习动员。各学院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及安全教育工作。各系(专业)应向学生讲授实习中将涉及到的专业课程的内容、实习报告的撰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保证实习的效果。
采取分散实习的系(专业)要须安排指导教师随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
(二)实习考核与总结
1.实习考核。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按要求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方案由各学院、系(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取分散式生产实习的学生还应提交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对其实习所作的鉴定或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习考核可采用答辩,也可采用笔试,或两者结合进行。
2.实习总结。各学院、系(专业)要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实习结束后,要组织实习教学工作专题研讨活动,听取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实习总结报告。
(三)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地址及登录方式
1.网址:/xjtu/smu_pts/sx/Index.aspx
其他登录通道:实践教学中心主页-系统入口、学校WebVPN登录-教学资源与服务快捷通道。
2.用户范围及登录方式: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系统已接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户、密码与Netid一致。
3.校外网进入“专业实习管理系统”须登陆学校VPN。
(四)系统操作流程
1.流程:该系统主要包括创建实习队,实习大纲、预算、
日志、总结、成绩等信息的填报管理,实习队评优,对接教育部平台实习数据上传等流程。
2.角色任务
⑴院级管理员:本院账号管理、创建实习队、维护实习
基地、优秀实习队推荐、实习过程线上监督检查、教育部实习平台上报数据导出等。
⑵教学院长:本院账号管理、相关实习业务审批、实习过程线上监督检查。
⑶实习指导教师:创建实习队、维护实习基地、实习资料填报、学生材料审核、成绩录入、申报优秀实习队、教育部实习平台上报数据导出等。
⑷学生:填报实习信息、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查看实
习成绩等。
3.操作方法:具体使用说明请参照附件中各角色操作指南。
(五)系统材料填报:
1.各学院要做好实习材料在“专业实习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专业实习大纲”、“分散实习任务”、“实习日记”、“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及“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报告”等实习相关材料均在实习系统完成填报。
2.“实习经费明细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分散式生产实习经费发放表”需先完成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再经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线下审批。
三、实习经费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执行。
1.经费预借。指导教师可在实习出发前向实践教学中心
借款,借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加盖学院教务章的实习学生名单
⑵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明细表(需在专
业实习系统完成填报,经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线下审批)
⑶指导教师姓名及一卡通号
2.经费报销。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8〕19号)规定在10月18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及教学实际科学制定实习计划,要严格对实习质量及实习安全进行把控。各学院、系(专业)在进行专业实习动员时,还应讲明实习的目的、要求和任务。
2.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年度实习工作,主管教学副院长应根据学院提交的实习大纲情况,安排相关责任人、专家对实习现场进行检查。
4.实习期间各实习队须为每位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5.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针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学院、系(专业)需提前制定预案。避免因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引发的学生安全、负面舆情等情况。
6.为更好配合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我校专业实习管理系统定制开发相应模块功能,可导出各学院实习报送数据并生成文档直接上传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82665229
电子邮箱:sxx@xjtu.edu.cn
附件:
1.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学院管理员
2.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教学院长
3.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教师
4. 西安交通大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 学生
实践教学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