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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专业实习Ⅰ、Ⅱ考核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9-18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专业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在各学院(部)、中心的通力配合下,学校顺利组织完成了2020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考核、总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习考核

1、考核内容及要求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2、考核答辩工作由各系(专业)统一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考核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各学院(部)、中心应将各系(专业)的考核答辩安排及小组成员名单提前1周报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将聘请专家对参加集中式、分散式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3、专业实习成绩评定,统一采用十一级制的等级制计分法(即A+,A,A-,B+,B,B-,C+,C,C-,D,F),具体规定请参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第十条。

二、专业实习总结

1、各学院(部)、中心以专业(实习队或班级)为单位对专业实习Ⅰ、Ⅱ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业实习总结报告。报告经学院(部)、中心审核后,其书面和电子版材料汇总统一报实践教学中心备案;

2、根据各专业(实习队或班级)的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校外专业实习Ⅱ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学生实习记录资料及考核情况等),参考实习单位的反馈(鉴定)意见,学校将对专业实习Ⅱ的质量进行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采取集中式专业实习Ⅱ的专业(实习队)进行评比。评比办法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优秀实习队评选材料9月30日前提交。

三、专业实习资料保存

各学院(部)、中心应做好专业实习资料的保管工作,包括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指导教师所填写的各种表格、学生的实习任务书、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考核、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实习记录资料,以备教学检查。

四、专业实习资料提交

1、采取集中式专业实习Ⅱ的专业(实习队或班级)应提交:专业实习Ⅱ总结报告、校外专业实习Ⅱ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

2、采取分散式专业实习Ⅱ的专业(实习队或班级)应提交:专业实习Ⅱ工作总结、分散式专业实习Ⅱ考核总结表;

3、参加优秀实习队评选的专业(实习队或班级)应提交: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实习材料(申请表上列有材料清单);

4、进行专业实习Ⅰ的的专业(实习队或班级)应提交:专业实习Ⅰ工作总结报告;

5、上述书面材料,由教学副院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以学院为单位盖章后上报实践教学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zzhang86@xjt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电话:82668901/82665229,办公地点:工程坊A区513室。

请各实习队在10月30日前完成专业实习冲账及报销工作,并按规定提供报销凭据,逾期不再报销。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实习队申请表

实践教学中心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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