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西交医人培〔2018〕4号)文件精神,医学部即日启动2020年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研究生导师资格与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动态审核制,即各学院(部、中心)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进行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导师名单上报至医学部复核、审议。
二、工作流程以及日程安排
(一)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5月25日前)
1.申请条件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审核导师任职资格。
2.时间安排
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系)、医学部两级专家审核。申请人需填写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提交本人符合导师资格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5月24日前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2)5月24日各学院(系)将拟新增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六,纸质版院系签字、盖章提交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1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yaodan@xjtu.edu.cn)、拟新增导师的《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二、三、四)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3)5月30日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4)5月31-6月3日公示。
3.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详情参考附件五:博士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新任导师信息汇总表》,务必保证关键信息规范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二)招生资格审核。(5月25日前)
各学院(系)对2019年招生目录内已有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定。5月24日将符合要求的导师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医学部。请务必确保纸质与电子版的一致,电子版的格式不允许改变。纸质版表格(学院盖章)提交到人才培养处121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zhangyaodan@xjtu.edu.cn.导师所提供的资格审核相关材料请各院系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三)具有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导师系统基本信息维护。(6月4日~6月5日)
各学院(系)登陆研究生院导师系统平台维护本院系相关导师基本信息。维护时间、地点和登录方法以人才培养处通知为准。
三、其他
(一)根据我校《西安交通大学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实施方案》(西交研〔2018〕236 号)》文件精神,2022年学校将把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纳入45岁以下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遴选必要条件。请各学院(系)从此次遴选开始着手,重视导师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的考核。
(二)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系统中的导师信息均来自导师系统平台,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与导师、学院的招生工作紧密相关,学院(系)在报送导师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导师2020年招生相关事宜。
(三)各学院(系)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导师资格审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对于2020年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要求补充规定如下:对于(创新型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博士导师,应优先遴选主持在研相关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教师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如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重大军工项目、企业重点科研项目等,且遴选时其在研项目距结题时限一般不少于3年,为工程博士选题提供依据。
(五)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导师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9年5月15日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
附件二:医学部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三:医学部学术型合作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四: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五:博士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六:学科代码查询表
附件七:2020年新任导师资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