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亚【2007】98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荐2名学者赴日进行短期交流访问(20天)。短期派出学者的在日生活费、住宿费、杂费等(共约每天1万4千日元)均由日本学术振兴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由个人自理。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专业知识扎实,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能用日语或英语独立从事专业研究和交流。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人员、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有突出科研成果人员优先派出。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不超过六十岁。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8月28日前将申请表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入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