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规范申报工作,加强申请书形式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医学部科研处接收申请书
开始于3月11日上午8:00,截止日期为3月12日下午18:00。
1.1 基础、法医、公卫、药学、护理系的申请人
请直接报送至医学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1.2 第一、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请依据医学部时间,自行收集,集中交至医学部。
1.3 建议非直属医院3月10日前收集,11号统一报送医学部。
2、各单位报送申请书时,
每份申请书需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
3、每份申请书需经教师自查、财务预算审查、各院复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4、
经协商,经费预算由医学部审核,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5、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6、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申报合作协议书的,请参照模板签订,见附件4。
联系人:吴斌 贺林科 林红君 乔嘉翔 电话: 82655056 8265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