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相关规定,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课题负责人依据科研项目需要提出用工计划及工资发放标准,经科研院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财务处将工资直接拨入个人账户,现将2017年工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科研项目2017年度聘用临时用工需重新提出申请。
2.2017年1月—2月工资发放一起办理,请于2017年1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研院。
3.聘用临时用工人员所需提供资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课题)聘用临时人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
(2)《科研项目(课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科研院下载空间);
(3)被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纵向项目聘用临时用工人员,请提供项目预算。
4.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遵循“一月一发放”原则,不予补发,项目负责人于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材料,每月20日前科研院审核汇总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聘用人员银行账户。
5.请各位老师周知,务必及时报送以免贻误发放,相关附件及其它未尽事宜,按科研院原“关于使用科研经费聘用临时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6.联系人:
自然类纵向:李晓君 82668790 主楼E14楼1403室
自然类横向:沈利剑 82668977 主楼E14楼1403室
科 研 院
人力资源部
财 务 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