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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

本校教师或研究生需要的教学科研用书,凡本馆缺藏,本馆可提供馆际互借服务。如需向本省高校图书馆借书,可到图书馆总借书处借取“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然后到图书所在馆借阅图书。如需借阅国家图书馆藏书,可在信息咨询部申请馆际互借或文献传递服务。

“陕西省高校图工委”其他成员馆的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借书处借阅图书,每人借书总册数为3册,借期30天。与本馆未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外单位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由工作人员代为取书,仅供馆内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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