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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论文提交规定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

  1.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80号)第二条规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是否为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由校保密办确认。”“申请人应提交经批准的《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备案表》。”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的作者离校前需到校保密办公室办理《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备案表》,并向图书馆提交备案表一份。提交备案表的研究生不需向图书馆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的印刷版和电子版,图书馆将在离校系统中通过其论文提交程序。



  2.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80号)第八条规定:“当学位(毕业)论文涉及商业性的技术、方法或成果保密时,应该通过申请专利或知识产权声明等途径加以保护,不得按照以上的涉密论文处理。”凡没有在校保密办公室办理《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备案表》的论文,均需向图书馆提交印刷版与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离校手续。

  3. 《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备案表》提交联系人:


    东校区图书馆:陈老师 信息咨询部(钱学森图书馆南楼2层)咨询电话:82667852转865。

    西校区图书馆:安老师 杨老师 信息咨询部(西校区图书馆5层)。咨询电话:82655067。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涉密学位(毕业)论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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