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
陕西集思得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新华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一级律师(正高级职称);法学硕士。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陕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组成员、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专家组讲师团成员、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兼职教授、曾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理事、曾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