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实施“国际一流学者讲学计划”的通知”(西交研﹝2017﹞103号)之规定(/xjtu/mu_gs/info/1181/5701.htm);
二、资助内容
研究生院可资助:
差旅费:国际一流学者/授课团队来校的一次往返旅费(经济舱机票),含国际、国内交通,实报实销且总额不超过3万元;旅费暂借可于抵达学校后持相关票据办理,也可结题后一次性支付;
讲学酬金:A类:700元/课时,B类:400元/课时。不再另付在岗期间的伙食费、医疗费、住宿费等费用。该酬金待教学工作结束且提交“国际一流学者讲学计划”成果报告表后一次性支付。
三、申报材料
1.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外籍人员的简历、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简介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英文,附近照一张);
(2)《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一流学者讲座教授计划”申报表》(下载网址:/xjtu/mu_gs/info/1230/5950.htm);
(3)如为新增研究生课程,请同时填报《新增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4) 研究生教学进度计划(/xjtu/mu_gs/info/1230/5963.htm)
2.向国际处提交以下材料:
(5) 我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申报,项目结束并在系统中提交成果申请后核销相关费用。
四、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分别为4月15日之前及12月15日之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审批办法
研究生院、国际处分别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各自网站公示。
六、结课所需材料
结课后,课程校内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材料提交:gongpai@xjtu.edu.cn ):
(1) 国际一流学者讲学计划”成果报告表(电子版、纸质版,/xjtu/mu_gs/info/1230/5949.htm)
(2) 课程评价表(纸质版,附在《成果报告表》之后,要求每一位听课学生填写)
(3) 授课照片(电子版)
(4) 成绩单(系统打印,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七、借款/报销
1.经费负责人为课程校内负责人。
2.旅费:经费负责人登录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在“差旅费报销模块”中申请;可在开课前办理借款手续;也可在结课后办理。
课酬:需在结课并提交相应材料后,方可完成报销手续。经费负责人登录财务处"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进行申请。申报前,需在“校外人员劳务信息采集”模块添加授课外教信息。
3. 携带财务系统打印的单据及国际处、财务处要求的相应材料至财务报账大厅(教学主楼E206室)现场抽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