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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公用房分配定额面积与核算办法

日期:2023-09-05 来源: 作者:

k西安交通大学公用房分配定额面积与核算办法

2011-05-05 作者:author 点击量:150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公用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各类公用房的使用效益,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1992]245号文件,以下简称《指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用房是指校党政用房、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风雨操场及附属用房、各院(部、系)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等(不包括产业、后勤等生活、服务、经营性用房)。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自然规模是指:把留学生、学位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自然人数相加所得的学生总人数(不包括职业技术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人数)。

折算规模是指把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按表一规定的折算比例分别折算为本科生人数后的总和。

第四条 除各学院(部、系)党政用房采用折算规模外,其他均采用自然规模计算定额面积。

表一:折算规模表

学生类别及层次

每生折合本科生数

专科生

0.3~0.4

本科生

1.0

学位研究生

2.0~3.0

留学生

3.0

第五条 校党政用房

校党政用房包括校机关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传达接待室等。

校党政用房以全校学生的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核算,定额面积为0.9M2/生。

计算公式:校党政用房定额面积=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0.9M2/生

第六条 教室

教室包括各种普通教室(小班教室及辅导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课程设计教室、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教室、艺术教室等及其附属用房。

教室用房以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核算,定额面积为3M2/生。

计算公式:全校教室定额面积=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3M2/生

第七条 图书馆

图书馆包括各种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清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

⒈ 图书馆用房以全校学生的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其中研究生每生按0.5M2建筑面积给予补贴。

用房定额面积为:本、专科生1.61M2/生;博士、硕士生2.11M2/生。

⒉ 图书馆外文图书资料库给予1000 M2面积的补贴。

计算公式:图书馆定额面积=全校本、专科生等自然规模人数×1.61M2/生+全校博士、硕士生自然规模人数×2.11M2/生+1000 M2

第八条 实习工厂用房

实习工厂用房以全校工科本、专科学生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核算,定额面积为1.5M2/生。

计算公式:实习工厂定额面积=全校工科专业学生自然规模人数×1.5M2/生

第九条 风雨操场

风雨操场是为解决冬季、雨季上体育课的需要而设置。包括标准篮(排)球场若干个以及体育器械场、器械库、体育教研室、沐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风雨操场以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核算,用房定额建筑面积为0.35M2/生。

计算公式:风雨操场定额建筑面积=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0.35M2/生

第十条 学院面积计算

(一)实验室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包括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自选科研项目所需的各种实验室、实验室的附属用房(准备室、天平室、仪器室、模型室、陈列室、充电室、空调室、更衣室、实验人员办公室等)。

1.理、工、医科实验室用房M1:

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按各单位学生自然规模人数、教学实验人时数(按教学大纲计算)、专业类型、研究生自然人数等参数核算。

⑴基本面积A:

定额面积为1.9 M2/生。

A=各单位学生自然规模人数×1.9 M2/生×定额系数

定额系数按各单位学生的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用插入法计算,定额系数表(如表二):

表二:定额系数表

自然人数(人)

500

1000

2000

3000

定额系数(M2/生)

1

0.8

0.7

0.6

(2)计算面积B:

定额面积为0.6M2/生,按教学实验人时数参数计算。

B=全校学生自然规模人数×0.6M2/生×单位实验人时数/全校实验人时数

⑶加权补助面积C:

定额面积为2.0 M2/生,根据专业类型和实验设备的不同采用加权系数K(如表三)进行核定。

表三:加权系数K表

学院名称

系数K

能动学院

1.30

机械学院、材料学院

1.20

建力学院、环化学院、药学院

1.10

电气学院

1.00

电信学院、生命学院、理学院、建筑学系

0.80

医学院

0.60

人文学院、管理学院、经金学院、会计学院、外语部、网络学院

0.50

C=各单位学生自然规模人数×2.0 M2/生×K

⑷研究生补助面积D:定额面积为2M2/生。

D=各单位研究生自然规模人数×2M2/生

理工科实验室用房计算公式:M1=A+B+C+D

2. 经、管、文、法等实验室用房M2

经、管、文、法等学科类的实验室及资料室用房根据各单位学生自然规模人数核算。计算公式:

⑴基本面积A2:定额面积为1.5 M2/生。

A2=各单位学生自然规模人数×1.5 M2/生×定额系数(表二)

定额系数按各单位学生的自然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用插入法计算(按表二)

⑵研究生补贴面积D2 :定额面积为0.20 M2/生。

D2=各单位研究生自然规模人数×0.20 M2/生

经、管、文、法单位实验室用房计算公式:M2=A2+D2

(二)教学办公及科研用房

1.科研用房是指各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咨询室等专业用房及少数配套的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

2.教学办公用房主要包括系、研究所、教研室的办公、备课等用房。

3.教学办公及科研用房按照教学及工程技术人员人数(n)为基本数,乘以人均定额指标,后用加权系数进行数据调整:

(1)理工医类学院教学科研用房定额面积为n×25 M2/人;

(2)文科法类学院教学科研用房定额面积为n×20 M2/人;

(3)博士生科研用房补贴n1 5M2/人;

(4)硕士生科研用房补贴n2 3M2/人。

(5)加权系数K表(如表三)

计算公式:教学科研定额面积=K(25(或20)n+5n1+3n2)

(三)院(部)党政用房

院(部)党政用房包括院(部)领导办公室、院(部)办公室、资料室、学籍档案室、党团办公室、会议室等。

院(部)党政用房面积按院(部)学生的折算规模人数作为基本参数核算,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表四:党政用房面积折算表

学院折算规模(人)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定额(平方米)

290

430

500

535

565

615

655

690

720

750

(四)其它用房定额

1.院士用房 80~100M2/人;

2.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0~ 60M2/人;

3.外籍教师教学办公用房 20~ 30M2/人;

4.博士后流动站用房 15~ 30M2/人。

5. 重点实验室(含工程研究中心)补贴面积

(1)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补贴面积:900~1000M2。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含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补贴面积:700~ 800M2。

(3)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含其他省部工程研究中心)

补贴面积:400~ 500M2。

(4)加入加权系数表K值(如表二)进行计算。

(五)自筹资金建房补贴

各单位争取校外投资或自筹资金所建造的公用房,按资金所建造楼房建筑面积的60%以下给予奖励,计入定额面积内。

(六)有关用房补贴

1. 院(部)学科发展及流动人员编制面积L定额为:本院(部)前五项面积之和的3%乘以加权系数K(如表二)。

公式为:L=前五项定额面积之和×3%×K

2.文科类图书资料室在本单位前五项面积之和的基础上给予15%的补贴。

3.人文学院艺术专业补贴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第十一条 说明

(一)本办法是以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提供的在校学生人数、各单位各类人员人数及其他数据作为基数对各类用房进行面积核算。

(二)按《指标》规定,西安地区为一般采暖地区,现采用在各单位定额面积基础上增加4%为采暖地区补贴面积。

(三)本办法定额面积均为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