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注册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医学部目前只接受学术型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注册报名。现将医学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1. 已获得硕士学位(2016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的在职人员;部队院校毕业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科研成果须满足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成果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成果,相当成果应为以下成果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发表杂志的影响因子IF>5(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影响因子IF>3);或1篇ESI收录论文(包括拓展版);或1篇论文他引次数大于20(所有作者均不重复);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交通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2)主持科研项目:主持1项到款超过60万元的国家级纵向项目或课题;或主持2项省部级纵向项目,至少其中1项为重点项目。

3)获得成果奖励:获得国家一级协会/学会颁发的科研成果奖励。

4)新药研制持有人(国药准字)。

以上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网上注册及现场审核

1.网上注册时间:5月18日—26日

    请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2017年博士同等学力预申请资格注册系统注册。按网上注册系统说明,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确认表”、“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 ”。(提示:网报时本人应留记个人报名号等注册信息)。

2.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后,6月2日—3日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医学校区行政楼一层118室)进行集中资格材料审核确认;外地申请人6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如EMS等),综合考核前进行资格确认。

三、综合考核

    6月10日—16日医学部各学科将聘请3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指导教师本人)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导师另行通知。综合考核通过者须签署协议书。

四、缴纳培养费

    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费的缴纳。逾期未缴纳培养费用者,视作放弃本次申请注册。

五、入学时间2017年9月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 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邮政编码:710061

联 系 人:白老师 卢老师

电 话:029-82655320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xjtu/mu_yz/info/1011/2797.htm

附件2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医学部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目录

/xjtu/mu_medgs/detail.php?id=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