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校办发〔201511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学校决定端午节放假时间为2015620日至622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620日(星期六)端午节为法定假日、621日(星期日)正常公休,622日(星期一)补休。623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15622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各单位就安全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5618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2015年端午节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5年端午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