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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践科 发布日期: 2016-04-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积极推进高校实践育人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校内外资源,营造创意、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是指兼顾多个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育人形式,适合多学科交叉的学生实习、实践、创新创业和就业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承担高校学生的校外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任务,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育人新机制的建立。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1、联合制定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和教学方案;

2、联合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过程,包括:

联合开展实验、实习、毕业设计、实训、竞赛等实践环节,夯实学生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推进校企联合培养,改革培养模式,探索联合培养创新机制,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科研能力;

联合训练学生综合技能,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联合评价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质量。

三、重点工作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应以我校为牵头单位,依托当地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社区等共同建设,并由共建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基地的负责人。各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基地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创新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规划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织指导团队、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探索学生参与实际课题研发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新机制。

3、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

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专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共同组成,教育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四、建设安排

1、项目数额

2016年,学校共立项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0个。

2、项目经费

校外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经费由西安交通大学一流大学建设计划人才培养专项支持。

3、项目管理与评价

承担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每年需向教务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教务处将组织年度工作研讨、交流及项目评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照各教育基地建设方案,组织项目验收。通过验收后,根据所属类别,授予相应称号。

4、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5月6日前)。申报材料为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参与共建单位的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 项目申报材料论证。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经教务处批准,共建单位即可正式开展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五、联系人

联系人:张炜丽

联系电话:029-82667907

电子邮箱:zhangweili@xjtu.edu.cn

地址:主楼E座1303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