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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5-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计划参与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2017年10月中旬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保证我校年会参展项目质量,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遴选标准(附件1)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最终选出20篇优秀论文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证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最终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专家投票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

 二、年会项目选送

1.各学院需在本学院大创项目中遴选推荐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格式详见附件2),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参展项目(要求详见附件3),将遴选论文、参展项目电子版及推荐意见表(附件4、附件5)于6月2日前上报实践教学中心。由学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会议评审,遴选确定参会项目。

2.经学校评审通过项目须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年会推荐项目材料(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项目填报指南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填报截止日期为6月9日。

3.大创年会将推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和优秀参展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凡在“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学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中A类科技竞赛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其他事项

凡经学校推荐参加年会作品所在学院在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过程中获得政策支持。

 

附件1: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2: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展板格式

附件4: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5: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668901

电子邮箱:zzhang86@xjtu.edu.cn

     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