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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接收2014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理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4-20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5]38号文件《关于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4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本校2014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第一学期(学年)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且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5、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

三、接收2014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

材料物理 4

应用物理学 8

应用化学 3

材料化学 3

四、遴选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等状况综合审查,按各专业系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被初选入围的人员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根据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4、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第二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英语成绩低于70分者,或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0分,或学年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理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6、进入理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

应用物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专业: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经典力学

64

4

电磁学

64

4

大学化学(Ⅱ)

52

3

普通物理实验

64

2

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无机化学Ⅰ

56

3.5

无机化学实验Ⅰ

32

1

无机化学Ⅱ

32

2

无机化学实验Ⅱ

32

1

分析化学

48

3

分析化学实验

32

1

大学物理Ⅰ

80

5

大学物理实验A

32

1

注: 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应用化学、材料化学这五个专业《高等数学》已修10学分以上者免补修《高等数学》(理科)、《线性代数》已修2学分以上者免补修《线性代数》。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4 29日—430日每天工作时间

地点:理科楼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理科楼103室)

电话: 82668740 82668550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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