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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6-06-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保证我校2016届毕业生数据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现对本届毕业生确定毕业资格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1、第一批:2016620900时前在教务系统中报送完毕,并送交纸质加盖公章“毕业生统计表”,同时退还未毕业学生的证书;如课程考核成绩未评阅出来的学生,放到725确定毕业资格。

提示:在提交终审名单时系统出现下列对话框,左前二项“结论”、“学位”为必选项,其它三项可不填。

第二批:724日下午1500时前,各学院务必上报最终毕业名单(除因国家英语四级者),否则责任自负。

2、凡公派赴国外交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上报毕业生名单时尚未回国或课程还有未通过的,学院暂不报其确定毕业资格,待其回国后于9月根据毕业情况上报。

3因教育部要求上报后信息即时上网(国家教育部网),特请各学院认真、仔细核对名单,杜绝差错。

4、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有关信息的更正,以确保学生学籍、成绩总表等存档材料的正确无误。

2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