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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接收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医学部 发布日期: 2017-04-2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的精神》,结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16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46

基础医学专业(五年制)    6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12

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   6

法医学专业    5

护理学专业  5

药学类专业(含药学、制药专业)   12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6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建筑类专业入学测试不合格而被调专业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70)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审核程序

l、医学部在524日前按照学校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

2、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部按照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原则,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按照学生成绩学分积平均成绩排序,确定终审通过名单。

四、咨询安排

时间:427——429 下午3:00-5:00

地点:医学部行政楼一层教学管理办公室112

电话:82655039  信箱:1iuw808@mail.sjt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五、课程补修

参照2015版本科生培养方案,转入学生其“大—”已通过课程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