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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日期 : 2024-10-25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化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安排如下:

一、招生规模

化学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7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1)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3. 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 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 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

  6. WSK(PETS-5)考试合格;

  7. 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

  8. 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xjtu/mu_yz/)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5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科研计划书:结合拟报考导师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5)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承担/参与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本科及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58月前);

    11)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5、申请材料递交

    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须在202411月28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120房间;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教务室,杨老师,电话:029-88963916。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5)邮寄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学院考核小组委派至少5名专家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公正、独立及全面的评估。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25年公布在化学学院网页。根据学院制定的材料评议通过标准,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材料评议通过者及时关注化学学院网站。综合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本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根据学院制定的综合面试通过标准,未通过者不予录取。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70%。

    3、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以上两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化学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整。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963916

    联系人:杨老师

    Email: yangxinyue@xjtu.edu.cn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章程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29-88965527,邮箱:duanxh@xjtu.edu.cn

    化学学院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