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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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6-18     点击量:

全体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安全出行。学校将于2024715日前对校内未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继续开展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车辆挂牌。车辆取得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牌照是合法上路的前提条件,请尚未取得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在“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中预约上牌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挂牌点登记挂牌。(关注“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随后点击“电动自行车业务预约”,待查验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选择的挂牌地点进行登记挂牌。)尚未取得牌照的摩托车必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挂牌手续。(登录“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二、校内注册登记。已取得牌照但未在学校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于618日至715日,在“师生服务大厅”-“校园摩托车、非机动车登记申请流程”登记。(车辆“RFID”射频识别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9-82668935(兴庆);029-82655119(雁塔);029-88968221(创新港)

三、注意事项

1.兴庆校区充电桩将进行升级改造,对于已在校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请于202471日至728日到兴庆校区中二楼1217室(后勤物业服务中心)办公点,更换新款充电卡。(联系电话:029-82668660

2.2024715日以后,学校将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兴庆、雁塔校区不再开放注册登记,未注册登记的车辆将不予办理或更换充电卡,未取得车辆识别卡的车辆不得进入兴庆、雁塔校园,不得在兴庆、雁塔校园内行驶。

3.本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完毕后,学校将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对不悬挂号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保证校园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师生能够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注:

详细注册登记流程请参照链接内容:

/xjtu/mu_oa/zxgg_infonew.jsp?processInsId=WZWR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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