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营造校园安静、有序的教学环境,根据学校2004年9月27日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校内机动车辆限制通行的要求通知如下:
1、禁止机动车辆在上课期间由南向北经东、西梧桐干道进入教学区。因公车辆应在避开上、下课人流高峰时经工厂区道路通行。
2、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进入校园须整齐、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不得在校园穿行。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把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驾车人并要求严格执行,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
保 卫 处
二00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