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近来,由于个别同学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致使发生了一些本可避免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2003年2月17日,我校一名湖北籍的男生A返校,在宜昌至西安的火车上认识了一位去要兰州的女孩,A将自己的手机两次借给女孩使用。到西安后,女孩自称人生地不熟,在火车站没有买到当日去兰州的火车票,于是A帮女孩在西安皇后酒店买到18日下午6点到兰州的火车票,并把女孩带到学校宿舍,答应帮女孩联系招待所,然后自己去篮球场打球。女孩一人呆在宿舍,趁此间隙,偷走了A的手机及充电器匆忙离去。
2003年2月25日19:35分,我校大四女生B在四大发明广场遇到两个自称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的男生,男生谎称来西安玩时没钱了,明天他们的父亲来咸阳机场接他们,今晚要赶到机场宾馆住。两男生借B的IC卡给他们的“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妈”请B接听电话,请求B借点钱给她的儿子,明天小孩的爸爸带1万元坐飞机到西安接他们时就能给B还钱。他们这一场戏,迷惑了善良的B。于是B回宿舍取了1170元现金和一张邮局卡(内有500元)交给两男生,还把卡的密码告诉人家。21点30分B越想越觉得不对,方知自己受骗了。
2002年9月5日,我校女生C被一自称“北大学生”的男青年以类似的手段骗走现金4000元
2002年9月26日,我校女生D被自称“上海学生”的男女两青年以类似的手段骗走3200元
2002年9月30日,我校职院女生E被自称“上海学生”的男女两青年以类似的手段骗走2200元和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
以上案件的发生给个别同学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大家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特别注意以下事宜:
1、保持高度的安全防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所谓受困的学生及其他人员。
2、绝对不要把信用卡、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借给不熟悉的人。
3、与不熟悉的人攀谈、交往要谨慎,不要向不了解底细的人提供经济帮助。
4、晚上休息、屋内无人时都要及时锁门。现金尽量存放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溜门盗窃。
5、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遇到情况不要惊惶,要沉着应对,并向他人求救或向公安局报警。
6、如果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与校公安处联系,报警电话:2668110
同学们,保护好你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交大公安处
学生处
200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