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销时间安排 1.外转门诊医疗费:3月20日—21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四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3月22日携带相关资料在南校区门诊部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 2.外转住院医疗费:3月6日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报销需提交的资料 门诊:医保证、转诊单(校医院就诊除外)、门诊发票(收据联)、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 住院:住院发票、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转院单。 2.本年度医疗费请尽量在本次报销时间完成(2016年发票于3月31日作废)。 3.本次报销南校区仅安排在3月22日,南校区师生员工如果当天没有时间,请于3月20日—21日提前在老校区医院报销。 校医院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