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一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1-01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及时报销9、10月份大学生垫付的医疗费用,现决定增加一次报销安排,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销时间安排

1.外转或校医院门诊医疗费报销:

北校区时间:11月11日—12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四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8:00-11:30,14:00-17:30)

南校区时间:11月13日--14日携带相关资料在南校区门诊部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9:00-17:00中午不休息)

二、其他事项

1.报销需提交的资料

门诊:医保证或身份证、转诊单(校医院就诊除外)、门诊发票(收据联)、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口腔科的还需明细清单。

2.同时收住院报销资料:住院发票、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情况说明(模板见校医院网站)、医保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本年度医疗费请尽量在本年度报销时间完成。(新生只报销9月1日之后票据)


校医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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