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及时间安排
经过电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2020年度博士生材料的初评,现将参加2020年9月25日答辩的同学名单公布如下:
1
1602110177
邵帅
2
1602110193
陈潇翔
3
1702110216
魏少鹏
4
1702110231
张金松
5
1702110234
杨利超
6
18021110217
鲁瑞颖
7
18021110253
曹成虎
8
18021210031
徐众
9
18021210037
卢景月
10
18021210094
薛瑞航
11
1602110154
刘锋
12
18021110196
班振国
13
18021110198
周高楠
14
18021110202
樊炽
15
19021110331
张依轩
16
1702110149
杨木李
17
1702110209
党致远
18
18021110221
辛经纬
19
18021210019
孙霆
20
19021110027
惠政
21
19021110345
高原
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24日晚上24:00前发邮件到18829040156@163.com,并详细描述你所发现的问题,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学院核实后进行反馈。其他提交材料的同学请于9月25日下午17:00前到辅导员办公室取回纸质材料,材料中个人信息较多,过期未取回,学院将粉碎处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的答辩具体时间确定为9月25日上午8:30 在北校区行政楼(红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举行,请于7:50准时到场签到并拷PPT。请相互转告。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同学视为自愿放弃。
申请人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请打开排练计时),PPT内容包括:
① 个人简介:学院、学号、年级、专业、导师等;
② 参评年度主要工作:研究方向、参与科研、实践创新、学术交流等(所有成果必须用红色字体标明获得时间,并明确申报材料中的成果没有以录用状态在上一年度中使用。春季博士原则上不兼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需兼得,需提供证明两次评审中无成果复用。);
③ 取得的各类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荣誉奖项、国际会议、其它成果等,成果需按照重要程度及规范进行分类列表,标识清楚成果的主要信息,例如学术论文须标明论文名称、作者姓名、录用发表状态、发表录用日期、期刊、卷期页码、检索情况、分区情况(按照大类学科,注明分区类别(汤森路透、中科院)及具体分区)、影响因子、个人排名等;
④ 其它(能很好体现自己水平的内容)
请注意,本人工作及与他人合作工作需有明确区分,如陈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评委确认,将取消申报资格。
欢迎其他同学听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