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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2-25 】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开展2024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

(一)华为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为奖学金”是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且将于2026年毕业的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每人20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共推荐9人),通过校级差额评审,共选出3名获奖研究生。

4.参评条件

(1)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赛事(ICPC、数学建模、电子设计、CTF等)中荣获奖项;

(2)在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或有高水平专利;

(3)曾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高水平奖学金;

(4)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承担主要完成人。

5.其他说明

参评成果可为本学历阶段内的所有成果。

(二)小米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小米奖学金”是由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0元;

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共推荐25人),学校组织差额评审确定最终推荐获奖等级。其中,小米特等奖学金5人,小米奖学金20人。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国家专利,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等;

(7)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

(三)汇顶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汇顶奖学金”是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学院符合企业专业要求的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共推荐12人),具体等级由学校评审确定。候选人所学专业需为: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智能信息处理

3.奖项等级及金额

特等:2人,每人15000元;

一等:4人,每人10000元;

二等:6人,每人5000元。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各奖项参评年度排名要求:

特等: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5%;

一等: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15%;

二等:学年总评专业排名前30%;

在满足专业排名要求的前提下,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5.参考条件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或在本校、本地区甚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四)盛路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盛路奖学金”是由杨华、杨振峰校友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不分等级,每人5000元。

3.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4.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2)未欠缴学费、住宿费,完成正常的学年注册;

(3)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

(4)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不含发展支持奖励。

5.参考条件(以下条件至少满足1项即可申报)

1)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防疫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2)主动投身科研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主要作者身份发表1篇或多篇本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1项或多项校级及以上学术实践项目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为科研项目推进做出重要贡献。

(3)踊跃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获得校级及以上文体类重要奖项或发表有重要影响力作品。

(4)奖励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5)在社会服务工作和各类活动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校级及以上宣传、表彰。

(五)浪潮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浪潮奖学金”是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全校每年奖励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4000元;奖励2名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7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2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全校共推荐12人),学校评选出9人获奖;学院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全校共推荐6人),学校评选出2人获奖。

4.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综合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前30%。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者优先考虑。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优先考虑。

(六)腾讯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腾讯奖学金”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的优秀全日制普通在校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除外)。

2.奖项等级及金额

特等:每人15000元;

一等:每人10000元;

二等:每人8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特等奖1人,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

4.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在科研或试验中造成重大损失;成绩有不及格记录;有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

5.参考条件(以下条件至少满足1项即可申报)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

(2)有优秀科研产出: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有专利等其他优秀科研成果;

(3)竞赛获奖:在ACM、CTF等比赛中获奖,或有其他省级及以上科创获奖;

(4)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项目能力:学生可用实习/项目经历作为佐证。

(七)比亚奖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比亚奖学金”是由比亚慈善基金会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非定向且将于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不设等级,每人奖励20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1人。

4.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有突出的代表性成果(需至少满足两项):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以前两顺位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③在校期间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④在国际或国家级重大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3)积极参与科研、文体活动及各类赛事。

(八)创维栋梁计划助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维栋梁计划助学金”是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奖励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非定向且将于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奖项等级及金额

不设等级,每人4000元。

3.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硕士生2人。

4.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通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优秀学生优先。

二、评选流程

1.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即日起至1230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安大楼CII-201),逾时为放弃申请

2.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各项社会奖学金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社会奖学金相关材料》(附件1)或《社会助学金相关材料》(附件2)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博/硕-XX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材料

博士发送至:yangk@xidian.edu.cn

硕士发送至:leimukun@xidian.edu.cn

3.注意事项

纸质版请正反双面打印,同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首页、作者介绍页、论文时间证明、论文分区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未提交证明材料的成果在评比过程中不予认定,导师签字需手写。

4.专业排名一律留白,由学院填写。

学院会根据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材料评审,择优确认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1.参评成果的获得时间应为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第一完成单位应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企业有特殊要求的不受此条限制)。

2.研究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社会奖学金,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3.参评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即符合综合测评专业前5%的条件;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即符合综合测评专业前20%的条件。

4.论文期刊以中科院最新升级版分区为准。

5.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参评年度无不及格学位课课程;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等保留学籍者,保留学籍期间参评,其奖励年限在恢复学籍后顺延,参评次数不得超过最高奖励次数;无故不缴纳学宿费者、逾期不注册者,不能参评。



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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