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9年(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字〔2019〕94号)安排,学校于5月14日至5月17日组织了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本次盲审共有56位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本次实际抽查盲审论文共计521份,经学校盲审专家组评议,给予以下结论。
结论 |
份数 |
占比 |
合格 |
147 |
28.2% |
适当修改 |
321 |
61.6% |
大量修改 |
39 |
7.5% |
重做 |
14 |
2.7% |
依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负责人务必监督抽到盲审论文的后期修改及修改说明书的填写等工作。《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需“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判定“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组织由教学院长、校督导、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判定“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学院,请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请各学院在5月21日前报送最终答辩时间、地点,学校将组织专家在最终答辩时进行检查。
说明:1、答辩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2、学生查重入口已经开放,在教务系统-毕业设计模块中上传论文最终稿后,即可看到查重按钮,一键式查重,每位学生仅2次机会;
3、学生上传完成全部材料后,老师方可录入成绩。
附件:1.2019年(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2.2019年各学院盲审数据分析统计
3.修改说明书
本科生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