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字〔2019〕44号
各教学单位:
2017年度我校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及2016年度未验收的项目已基本完成了项目任务。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及2016年度未验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2017年度立项的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均可参加结题验收。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写出书面说明,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盖章。2年期项目如未完成可参加下年度结题验收;2015、2016年度未结题项目须全部参加结题验收。
二、验收形式:结题验收采取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现场测试及PPT答辩的形式。
三、验收结论: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学校将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给出验收结论,其中优秀比例不大于20%。对于验收不合格或申请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及参与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
四、各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行组织验收,验收专家原则上由专业人员担任。请各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具体验收时间及地点于验收前报本科生院实践科,并将验收结果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15日前报本科生院实践科。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报告》在教务处网站或实践教学网下载(http://jwc.xidian.edu.cn ;http://sjjx.xidian.edu.cn)。
六、咨询电话:本科生院实践科 81891766
邮 箱:sjk@xidian.edu.cn
附件:
1.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报告
2.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3.2017年度立项可结题项目名单
4.2015、2016年度立项未结题项目名单
本科生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