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3号
各单位:
“示范性培养方案”和“示范性特色课程”自2017年批准立项以来,各项目组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根据项目进展,学校决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示范性培养方案”、“示范性特色课程”立项项目(教字〔2017〕11号,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验收形式
“示范性培养方案”学校将根据各项目提交的最终版培养方案进行评审。
“示范性特色课程”各项目主持人按照立项时的改革任务和预期成果,如实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特色课程结题验收报告》(以下简称《结题验收报告》),必要时学校将组织结题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产生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提出项目验收意见。对于不能按期结题和无研究成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三、验收结论
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学校将按照优秀、合格和延期结题3个档次给出验收结论,延期结题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会以适当方式将项目成果在全校进行推广应用。
四、其他事项
(一)结题验收报告
“示范性特色课程”项目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一式三份)。
(二)汇总要求
各项目所在单位须提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特色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三)支撑材料
指反映该项目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调研报告、教改方案、课程实施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课件等。
《结题验收报告》、《验收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于2018年3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南校区行政楼209),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jyk@xidian.edu.cn。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视其为验收不合格。
联系电话:029-81891764
附件不随文印发,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xidian.edu.cn)下载。请各单位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认真督促检查,确保结题验收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附件:1.“示范性培养方案”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示范性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特色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特色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