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15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修订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西电教〔2015〕109号)文件精神,按照OBE原则结合审核预评估专家组意见,我校须进一步做好2016版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修订工作,迎接2017年教育部的审核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爱国进取、创新思辨,厚基础、宽口径、精术业、通工程,具有国际视野的行业骨干和引领者),自查专业培养目标是否能够支撑学校培养目标、是否突出本专业特色、是否与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相呼应,及时进行更正完善。
2.根据专家意见对课程体系进行再次梳理,对知识点重复的课程进行整合,压缩学时学分。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增加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课程或教学环节。
3.各专业培养方案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至少25%,选修课要求按照模块化设置,在引导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符合专业认证要求(同一模块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相同)。
4.设有试点班的学院重新审核试点班培养方案,突出试点班特色,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与普通班方案进行明确区分。
5.各专业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中须明确描述本课程对学生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即培养了学生哪方面的知识、能力或素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创造能力方面的具体体现。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根据补充通知要求,针对问题逐条进行自查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终稿须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课程大纲须明确执笔人、审核人并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各学院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终稿电子版发送至jyk@xidian.edu.cn,同时提交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审核表纸质版(见附件1、附件2)至行政楼209教学研究科。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培养方案审核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大纲审核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