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教函〔2013〕16号
为了加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改革与项目管理条例》(西电教〔2003〕6号)的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决定对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西电教〔2003〕26号)要求,项目自批准立项时起,每满一年或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可从http://jyk.xidian.edu.cn下载中心下载),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请于3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yang@mail.xidian.edu.cn.
二、学校将对2011年立项的所有校级教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具体需要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三、请各学院和项目组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狠抓过程管理,做好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对于不能如期完成工作进度和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学校将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201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