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加校外教学培训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搭建教师学习交流平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选派对象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主讲本科生课程,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教学培训活动。
(三)培训内容与教师主讲本科课程相关。
二、组织实施
(一)学校统一组织的,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相关会议通知,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参加。
(二)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和主讲课程类型主动申请参加相关校外课程研修班与研讨会。教师申请参加的会议应为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知名院校、正规行业协会等主办的针对某门课程或某项专业技能培训的研修班或研讨会。
三、经费支持
(一)申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费支持者,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培训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签署意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后实施。会议结束后,参会教师持会议通知、学习心得、参会照片、培训证书等材料报销相关费用。
(二)由学院经费支持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其他情况,教师可自行参加。
四、考核与学时认定
(一)教师参加校外教学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需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不少于1000字)和参会照片,有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校外教学培训每半天记2学时,每次至多记8学时,具体学时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五、附 则
(一)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实施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培训申请表.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