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发放温馨提示:
1. 从2019年5月起,请各单位于每月6日至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报上月外聘人员薪酬到人事处劳资科,保证每月15日(含)外聘人员薪酬统一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2. 非本校退休返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3. 校内返聘人员请携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聘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合同审核单》一式一份,《退休人员聘用协议》一式三份,年龄须满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退休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原则上聘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只能返聘至一个单位。
4. 劳务派遣人员离职须在一网通办填写《外聘员工离职备案表》(链接:/xidian/smu_service/v2/matter/start?id=633),没有工号的线下填写《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外聘员工离职备案表》一式三份,并附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