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校拟招聘4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 具有国内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3. 精通双语,汉语和维吾尔语或汉语和哈萨克语;
4. 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
5. 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校期间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过党课学习(取得党课结业证书),有强烈入党意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6.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品行端正;
7. 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8. 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9. 有相关担任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数量
1. 开展深入细致的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多种形式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动,帮助民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2. 掌握民族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较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3. 积极开展民族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畅通信息渠道,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 掌握和分析民族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参与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5. 开展民族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发放。
6. 负责民族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指导“少数民族学生四自总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7. 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民族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8.招聘数量为4人。
三、招聘程序
1. 个人报名及学校推荐
2017年10月25日之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xsgzc@xidian.edu.cn,同时应届毕业生需要所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推荐,往届毕业生需要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推荐。
2. 资格审查
2017年11月6日之前,学生工作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
3. 语言考核
以笔试、口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汉语、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4. 学生工作事务考核
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综合各项考核结果,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确定人选
审查合格后,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最终入选。
6. 入职办理
(1)人事处通知确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并要求及时将体检结果报人事处。
(2)确定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人事处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3)确定人选凭派遣证、学历证、学位证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四、聘用方式
新聘人员实行聘期制,首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保险、福利等待遇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昊(人事处);张志祥(学工处)
联系电话:029-81891773;81891097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13、526室
邮 编:71012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