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关于各单位报送外聘人员重要岗位招聘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我院2019年外聘人员重要岗位(简称C1岗)招聘工作,拟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聘考核小组
招聘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执行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师1人及外单位3人组成,人事干事任秘书。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无海内外不良记录;
2.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3.年龄要求:新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新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校内合同未到期的在聘C类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管理及工科相关专业;
5.有过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满足学校相应的招聘条件。
(二)综合素质
1.具有良好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仪表端正;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写作技能和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计算机办公软件;
4.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资格审查方案
1.根据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线上初审,确定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通知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纸质版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3.招聘考核小组对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简历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1:3的人数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4.将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性考试。
四、考核方案
1.综合面试
根据人力资源部反馈名单,组织综合面试。评委由招聘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担任,面试环节包括:应聘者个人陈述(10分钟)及评委自由问答(15分钟)。
评委从价值观念、道德素养、知识水平、社会经验、仪容仪表、思维方式及应变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并对各方面素质进行打分,最终形成各个应聘者的综合面试分数,并排序形成综合面试结果。
2.考察试用
学院安排应聘者于实际工作岗位试用7个工作日,重点考察其组织协调、交流沟通、公文写作能力及日常办公软件的操作技术,试用期满后,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做出综合性考察试用评价。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面试成绩及考察试用情况,招聘考核小组通过集体讨论,按1:1人数比例确定最终拟聘人选,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