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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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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创新”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44来源:点击: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培养具有高水平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博士研究生,现启动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创新”计划专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专项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博士”),要求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志愿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攻关、符合学校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面向两类学生进行招生,第一类,硕博连读学生,通过“申请-考核”进行选拔,择优录取(需要报名,报名时间及申请流程见后);第二类,在学博士生,从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中遴选(不需要报名)。录取后按照校企联培模式开展培养工作。

二、学习方式、学制

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型,学制4年。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日-12月8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未报过名考生:

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xidian/smu_yjspt/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已报名考生:

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xidian/smu_yjspt/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在已报名选项卡中,点击“修改批次”,将批次调整至“2025年卓工院专项博士研究生报名”,在调整批次后的选项卡中点击“修改”,重新选择“3.报考信息”中的各项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查看后续步骤填报是否完成(原报志愿将不再保留)。

2.提交材料

将《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2025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之前提交(材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专利(发表)、获奖等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截止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未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未提交纸质版报考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报名未成功,无法进行后续复试及录取。

五、资格审核

报考学院审核考生资格,校企共同进行相关材料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录取

以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本专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入学后全脱产学习。

七、授位

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八、其他

1.入学时间:2025年春季或秋季学期。

2.学费与奖助:按照学校学术博士研究生标准,由学校收取学费和发放奖助学金。

3.未尽事宜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九、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卓越工程师学院

联系电话:029-81891794

通信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8

2.报名流程咨询

研招办

联系电话:029-81891244

通信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卓越工程师学院    

· 南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 北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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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9-8189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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