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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6113)网上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30来源:点击: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6113)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报考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的所有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并生成报名号,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网上进行确认。

二、确认方式和时间

1.确认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hsi.com.cn/wsqr/stu/或扫描网上确认二维码)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注:网上确认阶段不再修改报考信息。

网上确认二维码

2.网上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2:00;

补充材料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11月6日15:00;

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6日,每天9:00-11:30、14:30-17:00;

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确认通知,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及时补充确认材料,建议选择11月4日-5日进行网上确认材料上传,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无法完成确认工作。

二、网上确认必传材料

1.彩色证件电子照

要求: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请用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小于50K,不超过10M,宽高比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

(4)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及额头

(7)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不得过分美化准考证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化妆、磨皮、瘦脸、美白等操作)

(9)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对照准备,谨慎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会影响审核及网上确认。

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要求: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双手持本人身份证(不得单手持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人像清楚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7)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不得使用自拍镜头,不得上传被水平翻转的手持身份证照片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手持身份证示例照片

三、网上确认其他上传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类型,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户口在陕往届生:陕西省内地区户口本中本人页和户主页。

2.工作在陕往届生:陕西省内地区近三个月(8、9、10月)社保缴纳证明。

3.在陕就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学生证、网络教育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1)国(境)内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内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示例照片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示例照片

《学历认证报告》示例照片

(3)国(境)外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

(4)国(境)外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示例照片

(5)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须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6.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等补充材料进行核验。

要求:

(1)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务必上传身份证实物照片,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人像面示例照片

身份证国徽面示例照片

7.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及时联系西电研招办。

四、网上确认流程

1.确认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特别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本人学历、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等信息,确认无误进入下一步。

2.上传材料:按照西电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系统内上传材料,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无须提供的材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

3.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完成。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等待再次审核,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电研招办。

4.完成上述步骤流程且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网上确认成功。

特别注意: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所有统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无法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不得进行统考网上确认。

2.学校通过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之一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西电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选择“611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根据所选择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4.考试地点为西电南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891244

电子信箱:yzb@xidian.edu.cn

办公地点: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

· 南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 北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 网站地址:/xidian/mu_gr/

电 话: 029-81891793

传 真: 029-81891793

邮 箱: yjsy@xidian.edu.cn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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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yzb@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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