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8年度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下发《2008年度院级本科教学
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电教函〔2009〕号
各有关单位及教学工作考核全体人员:
现将《2008年度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安排》下发给你们,请按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任务、时间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考核院(系)级本科教学的工作。
附件:2008年度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安排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校 本科教学 考核安排
附件
2008年度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安排
一、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组成人员为:
1.领导小组人员(5人)
组 长:陈 平
成 员:曾兴雯 任小龙 郭宝龙 黄大林
2.专家组人员(22人),其组成人员为:
●有关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共13人,其中理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和人文学院外语系、社科系、艺术系各参加1名分管教学领导)。
●教学督导人员(9人)
3.机关工作小组(学工处、团委、体育部、教务处各科长)人员(9人)
二、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分工及要求
1.考核结果、决定奖罚等重大的事宜报教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每位专家组工作项目为:
A、核实评定《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常规教学部分》;
B、听课(每学院听1节课,并填写听课表);
C、抽查试卷(每学院1门课);抽查毕设论文(每学院2本)。
3、机关工作小组人员核实评定常规教学部分和获奖加分部分的业务对口项目。
4、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须熟悉《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办法(试行)》(西电教〔2004〕3号文件)的文件精神,清楚考核指标体系的等级标准、内涵说明等内容,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有效地核实评定各学院上报的材料(需要核实的可通过教务处联系),工整填写《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等级评定表》相关栏目内容。
5、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教学考核工作任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核结果计算办法及考核得分对应的评定等级
1、考核结果分数由专家组的评定结果和机关工作小组人员的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各占50%。
2、考核得分对应的评定等级定为:考核得分≥85分定为优秀(A)、70分~60分之间的得分定为合格(C)、介于A、C的为良好(B),低于C级的为不合格(D)。
四、教学考核评定等级取值范围规定
评定等级 |
取值范围 |
A |
0.85—1 |
B |
0.65—0.84 |
C |
0.45—0.64 |
D |
0.25—0.44 |
五、教学考核工作程序见下表:
《教学考核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 目 |
完成起 止时间 |
地 点 |
负责人 |
成 员 |
1 |
各学院上报考核自评材料 |
|
|
教学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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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集整理各学院上报的自评材料,修订指标和实施办法,提交领导讨论 |
3.16 ~3.30 |
|
辛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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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召开院级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全体人员会议(共36人),安排布置教学考核工作。主管教学院长汇报(10分钟) 08年教学工作的亮点。 |
3.31 (星期二下午 14:00) |
南校区行政办公楼II区602会议室 |
陈 平 曾兴雯 黄大林 |
考核工作全体人员(共36人) |
4 |
核实评定各学院上报的自评材料;听课(每学院1节课);抽查试卷(每学院1门课);抽查毕设论文(每学院2本)。 |
4.1~ 4.10 |
南校区行政办公楼I区116会议室 |
黄大林 |
考核工作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 |
5 |
汇总考核结果,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
4.11~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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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林 辛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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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召开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决定奖罚事宜。 |
4.24 (星期五下午) |
另行 通知 |
陈 平 |
考核领导小组人员 |
7 |
向全校公布本科教学考核结果,办理奖励事宜。 |
4.26 |
|
黄大林 辛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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