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根据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秦勇
副组长:卢硕 高宝铜
成员:马晓华、雷天民、李培咸、李智敏
纪检监督:韩卿
秘书:段晓璇
招生联系电话:029-81891324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417
三、复试方案及时间
本科直博类型考生已进行过复试,本次不再参加复试。
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五位博导组成的复试组对学生进行复试,并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5月17日下午14:00
复试地点:西电新校区G118
四、招生计划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招生计划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80501 |
9 |
2017-2018年度学院博士招生指标为9人,其中包括协同创新博士招生指标2人。春季已录取1名直播生,秋季预计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类型博士生共8人。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位院内博导每年一般限额2 人,院士、长江、杰青、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等高端人才博导限额3人,新聘博导前三年限额1人。
2.第一志愿考生需达到学校复试成绩方具有复试资格,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考试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在职定向的博士生,必须征得定向委配单位同意,考生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工作。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