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粤教语〔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员积极申报。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请在2017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人事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16932939@qq.com。学校将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与评选。
联系人:姚槿曦,联系方式:020-87065907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