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提交材料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申请、年级评审小组初评、院评审小组审核评选,我院推荐以下两人参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初审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共计5天。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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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