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共计3天。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3
电子邮箱:675959668@qq.com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