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6年6月5日(星期日)9:00在广州校区D101召开。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双代会”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保障“十三五”期间学院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政治方向,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建功立业,为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现代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双代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章程(修订案);
(四)审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五)审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草案);
(六)审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草案);
(七)审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草案);
(八)选举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和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九)其他事项。
三、日程安排
(一)2016年6月3日15:30 - 17:00,预备会议。正式代表参会。
(二)2016年6月5日9:00 - 17:30,全体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和特邀、列席代表参加。
(三)2016年6月6日-6月8日,各代表团自定一个单位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
(四)2016年6月12日,下午举行全体代表大会和闭幕式。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日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双代会”代表参加会议,确保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大会文件和报告,认真参加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畅所欲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双代会”代表团联络员统计参会人员(正式代表请假需附请假条并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代表团团长),参会正式代表要达到本代表团正式代表人数2/3以上会议才有效,各位代表应将会议回执于6月3日前交至院党委办公室。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