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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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年06月18日 15:31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落实合格评估“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的三个基本要求,按照“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查找问题与工作整改结合、即查即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思路,严格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各年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查课程是否开足开齐;全面掌握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即任课教师是否按照课表和教学进度开展教学。如教学进度提前或滞后,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对任课教师课堂讲授、教学PPT、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等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教学规范的教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反馈,重点检查每门课教学大纲是否完善、任课教师的实际教学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是否一致,任课教师是否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设置明确的思政育人目标。

3.期末试卷专项检查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期末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31号)文件要求,对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档案及试卷档案进行检查,重点跟踪院系自查和校级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重难点课程的教学质量检查

从本学期课程中抽取2-3门课程(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视开课情况抽取),通过听课、查阅教学文档、问卷调查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效果、课堂管理、作业布置及批改等情况。检查用表详见附件1。

(二)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秩序检查,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课、停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课、停课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加强节前节后教学秩序检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专业主任(副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本学期新入职的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听课,采取跟踪帮扶措施,并做好听课记录。

3.学风检查

各教学单位检查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教学活动参与、上课纪律(有无睡觉、玩手机、开小差等)等情况。

4.实验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实验开出率是否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实验、实训等实验教学的完成进度及教学效果、相关实践材料归档情况、实验报告(实验作品)的批阅情况。

5.教研活动情况

各教学单位组织研讨、布置、落实本单位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开展针对性强、有现实意义的教学教研活动情况。

(1)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是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

(2)集体备课情况。

(3)课堂教学观摩、优秀教学示范课、优秀教案、优秀PPT评比等教研活动情况。

二、检查日程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5月17日(第9至12周);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第9至11周)

各教学单位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听课、查阅相关教学文件、资源与资料文档(含相关运行机制与制度措施、课件、视频、课程教学进度表、实施文档、教研室或课程组教学活动情况、检查记录、总结报告、教务系统数据等)、师生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本单位常规教学活动情况、重点了解和检查内容以及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第12周)

学校成立检查工作组,通过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多角度了解情况。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听取汇报、实地查阅材料及现场反馈。

三、自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教学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加强对课堂教学、学生学习过程等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二)制定检查计划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明确领导、专业主任、教学秘书、教师等人员的具体任务,切实体现院系(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体性和主动性。

(三)核查、归档教学检查过程中的文档材料

如教学检查表、听课记录表、教研活动记录、学生座谈会纪要、教师座谈会纪要、总结会会议纪要等,并形成教学检查文档资料清单(附件3),做到“过程有记载,归档可查询”。

(四)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结会

1.各教学单位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由本单位领导、分管学生的书记或副书记、教学督导参加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摆影响教学秩序和质量的“风险点”“重点”“难点”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的薄弱点。

2.各教学单位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教学研讨会,由任课教师汇报本人教学进展情况,交流教学体会,并就本科教育内涵建设和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讨。

3.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由分管教学领导汇报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情况和学生反馈比较集中的教学问题,以便党政领导班子了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形成整改计划和落实措施。

4.各教学单位召开全体教师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通报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布置落实问题整改计划、落实措施。

(五)提交总结报告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自查结束后,结合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根据党政联席会决议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报告题纲详见附件4),总结报告要深入分析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或有效改进的措施,实现教学质量监控闭环管理。

(六)进行宣传报道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对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相关环节工作(如组织座谈会、教学研讨会、总结会等)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师生重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高教学过程监控质量。各单位可通过学校、院系网站(公众号)、教务处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七)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与会人员等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867004241@qq.com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7:00前将《重难点课程教学质量检查表》(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教学检查文档资料清单》(附件3)、检查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867004241@qq.com。相关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05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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