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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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18年度 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szb 日期:2018年11月08日 00:00

各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本科高校教学信息化建设与改革,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决定在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框架下,以竞争立项方式,单独资助建设一批新工科通识类、教师教育基础类、专业类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整合全省优秀师资资源,充分利用前期课程建设基础,采用合作共建方式,组建高水平课程团队,建设高质量的新工科通识课程群、教师教育基础类课程群和部分专业类课程群,通过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广泛共享,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立项原则

(一)创新择优。鼓励课程理念先进、前期基础扎实、学校保障充分的项目立项;鼓励突破原有课程建设定势,创新课程开发思路、方法、技术,构建新型课程结构体系。

(二)共建共享。鼓励优势学科专业所在高校牵头,组织跨校教学团队,开展多校联合共建,优化课程群结构和课程内容,课程建成后供全省本科高校共享使用。

(三)统筹谋划。本次立项建设课程须由相关学校、教指委或联盟牵头,在前期调研、统筹规划基础上组织其他高校教师参与,以利于课程的推广使用,突出广东特色。

三、立项要求、范围和数量

(一)新工科通识课程

新工科通识教育课程按照工程教育认证“以学生学习结果为导向”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

立项范围:工科思维类课程、工科推理类课程、工程态度类课程、工程团队协作类课程、工程领导力类课程、工程伦理类课程、工程创业类课程。

立项数量:25门左右。

(二)教师教育基础课程

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设计。

立项范围:教育基本理论知识类课程、儿童发展与学习类课程、教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类课程、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类课程、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类课程。

立项数量:25门左右。

(三)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需以课程群的形式申报,每个专业类同时申报10门左右的课程,课程目标、内容设计应兼顾不同层次学习对象的需求。

立项范围: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类、卓越计划相关专业类主干核心课程群;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群。

立项数量:50门左右。

与专业教学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医学通识类课程群、法学通识类课程群可参照专业类课程的模式由相关教指委牵头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课程牵头申报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的在职专任教师,课程建设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副高级;

3.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建设思路,在所建设的课程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

4.具有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和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接受过相关培训,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并上线,能够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后续应用推广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课程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立项范围要求,建设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自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位教师仅限主持一门课程,且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门课程建设;

3.课程牵头高校要组织参与建设高校对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建设方案中明确课程共享机制;

4.课程建设要符合《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上线标准》,该标准未尽事宜以《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国家标准(GB/T36642-2018)为准。

5.课程建设必须组建跨校团队,合作共建高校一般不少于3所。共建高校要对课程开发、师资培训、使用推广等予以大力支持。

6.此前已在省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中获立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允许参加本次系列课程建设,最终是否纳入由课程立项管理单位统筹。

五、立项程序

(一)新工科通识和教师教育课程

新工科通识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分别委托汕头大学教育部新工科通识课程项目研究小组和广东省教师教育联盟组织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校内遴选。学校要对照立项范围,充分梳理本校学科专业优势和课程资源,积极组织优势专业牵头跨校组建课程团队,做好校内课程建设论证工作,向立项管理单位遴选推荐优质课程。

2.审核评审。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由立项管理单位按照省教育厅指导,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项目负责人资格、校内立项程序、课程内容及质量、预期使用效果等进行审核或评审,审核评审通过后进行拟立项公示。

3.公示公告。集中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省教育厅网站主页(http://www.gdedu.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发文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予以立项。立项项目视为同类别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纳入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二)专业类课程

由各专业类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单位牵头,对本专业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基础和实际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并在组织课程建设参与高校集体论证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届时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教指委报送方案情况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方式及程序另行通知。

六、支持方式

省教育厅拟从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资金中安排专门经费支持本轮课程建设,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和预期效果,给予5-10万元不等的资助。各校要统筹本校资源,对立项课程予以必要支持。

对拟立项建设的课程,教育厅将委托相关联盟、学会等对教师进行培训。

七、报送材料

(一)新工科通识课程和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材料包括:课程牵头建设高校正式报文、课程建设任务书(附件2或4)及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6)。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截至2018年11月16日。请在截止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gjc.scnu.edu.cn/),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纸质材料请按照课程类别分别按如下方式寄送:

汕头大学教育部新工科通识课程项目研究小组:联系人汕头大学罗仪钿,电话0754-8650273615976926361,邮箱luoyitian@stu.edu.cn,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教务处。

广东省教师教育联盟联系人:华南师范大学彭上观,电话020-8521133513570278395,邮箱hsjwc@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209室。

(二)专业类课程报送材料为专业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表(附件7),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截至2018年11月16日。

纸质材料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4室,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172239284@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工作联系人:陈昕昀、李成军,联系电话:020-37627703、37629463。

请各校将本通知发给省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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