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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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字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作者:szb 日期:2015年06月10日 00:00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文件要求,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正常的行政事业经费的同时,在原有教学经费基础上,从收缴学费中按学生总数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项经费,增加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进修、学术交流、购置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以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教学的费用。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估检查的重要指标。为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的作用,思政部拟定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如下:

一、经费用途

1.用于教师学术交流。思政部拟每学期举行不少于1次的对外学术交流,交流对象以国内独立学院、高职高专的思政部为主。学术交流主要是通过会议、讲座、实地考察、教学观摩等形式,达到学术交流、经验学习的目的。该项需费用包括联系费、差旅费、招待费、会务费等等。

2.用于教师集体备课及教研教改会议。思政部拟每学期举行不少于1次的集体备课会及教研教改会议。集体备课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确定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课程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并针对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特点和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以解决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难题,总结教学经验,推进思政部教学队伍的建设。集体备课会固定每学期举行1次,教研教改会议则按实际情况而定。该项所需费用包括差旅费、会务费、交通费等等。

3.用于教师社会实践考察。社会实践考察主要是通过组织本部教师集体外出调研、交流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使教师开阔眼界,提高促进理论课程的教学和科研。该项所需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4.用于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鼓励教师参加科研交流、学术研讨会,并报销参加会议所需的差旅、住宿等费用。

5.用于教师培训进修。鼓励教师参加各种短期培训学习、集中备课会等培训活动,报销所需的学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6.用于教师科研。具体费用使用方案见《新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教师科研奖励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7.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购置思政课教学所必需的专业图书、报刊杂志、光盘影像等。

二、经费管理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项目统一管理,思政部负责该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

2.思政部根据以上原则比例拟定各项经费支出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审批报销手续。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用作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开支。

4.本办法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新华字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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