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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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教学管理规程

作者:szb 日期:2012年09月04日 00:00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教学管理规程

一、指导思想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当代大学生,是我党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人的根本保证。我系承担着对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教学任务,全系教师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不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始终保持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提高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实现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努力提高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教学质量。

三、基本要求:

(一)各任课教师要围绕本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认真制定大纲。根据教委规定学时,认真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重点和教学进度,选用合适的教材、讲义。

(二)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教学进度认真备课、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教学进度。

(三)各任课教师要深入钻研教材,抓住重点,讲清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要认真研究分析社会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思想性,坚持和贯彻“学术有自由、教学有原则”,在课堂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不得讲授或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观点。

(五)提倡教学方式和方法的改革,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想方设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努力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提倡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新颖活泼的形式,活跃教学气氛,启发学生思考,增强教学效果。

(六)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吸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跟踪本学科的学术前沿,不断丰富讲课的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七)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各教研室要组织集体备课活动,集思广益,统一教学内容、重点、要求和进度,统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八)要坚持听课制度,提倡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刚毕业分配来的新教师必须听老教师的课,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这是考核教学态度的重要方面。

(九)各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编写讲稿和教案。教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疑点和解决方法;教学环节的大致时间安排;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课外作业和课外学习指导;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十)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对已排定的课程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自行更改,若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时,应提前报告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领导同意,由教务员通知调课、停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将课委托给其他教师上。

(十一)要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和按照学校的规定处理。

(十二)提倡优良的教风,上课时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清晰,板书清楚规范。上课时不得使用干扰教学秩序的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不得因私停课拨打和接听移动电话,以免影响学生上课。

(十三)要坚持改进和完善考试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表现,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1)同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考前要认真研究,统一考试方式和内容;(2)考试的考题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注意题型的多样性、比例合理性和教学内容的覆盖面;(3)统考的课程试题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命题;(4)没有统考的课程考试命题由教研室主任把关,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教研室的统一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和降低要求;(5)试题与标准答案要存入教研室教学档案保存;(6)考试时要执行学校有关考场的纪律和规定。

(十四)教师应在考试后7-10天内完成学生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两周内交本学期教案和教学进度表。

(十五)对于缓考和补考的学生,教师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后,按教务部门规定的补考时间进行补考,并及时将成绩上报教务员。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2005 年 9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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