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中心,各系、教研部,图书馆,团委: 学院定于2009年6月开展本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院2009年7月31日前在岗的全体专职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 2008学年度考核时间段为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 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表现等。 (二) 能:主要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等。 (三) 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等。 (四) 绩:主要包括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五) 廉:主要包括清正廉明、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等。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被评为优秀者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聘任(用)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团结协作精神等。 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未完成聘任(用)合同约定的学年度考核基本工作量的人员,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教职工本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2008学年度考核表”。 (二)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学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处负责考核其思想政治工作,由学生处和系负责人共同考核其工作实效。 (三)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论由学院评定。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用)、岗位变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于2009年6月29日之前报学院办公室(304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