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请、销假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9年05月21日 13: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全体专职教职工: 学院决定,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请、销假的规定(试行)”征求你们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09年5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04室),并附上修改理由(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或政策)。由部门集体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请部门负责人签名。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