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09年04月20日 17: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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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中心,各系、教研部,图书馆,团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规定,我院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定为5月1日至3日放假(含公休日)三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